行政院會於9月21日通過囤房稅2.0修正草案,財政部預估96.8萬戶~135.8萬戶將受調高稅率的影響。修法重點有哪些?如何計算持有人的房產戶數?新法何時上路、開始課徵?
此次囤房稅2.0修法內容如下:
依據現行房屋稅條例,住宅用房屋分為「自住」、「非自住」:
地方政府「可以」決定是否針對第四戶採取差別稅率,差別稅率即俗稱「囤房稅」。目前全國僅有10縣市採取差別稅率。
囤房稅2.0修法有2大重點:
針對持有多間房產,但並非用於自住者,調高法定稅率上限至4.8%、下限至2%。
各地方政府「必須」在2%~4.8%的稅率範圍內訂定囤房稅。並採全數累進,若超過一定戶數,每戶皆採取較高稅率計算。
為鼓勵購屋自住、房屋釋出至租賃市場,並兼顧繼承非自願共有造成的空置情形,此次修法酌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即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持有1戶,自住使用並辦理戶籍登記者)的持有稅率至1%。
非自住部分,以下3種情況將進行調整稅率:
囤房稅2.0將進行「全國歸戶」,並以家戶單位(包含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做計算。若一家戶單位名下有4間房產,第四戶就會被課徵囤房稅。
現行課稅方式,是採取各縣市歸戶的方式,如果一家戶單位在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各有1間房產,在每個縣市都可以算「1戶自住」。
未來採取「全國歸戶」後,同一家戶名下,在全國加起來有4間房產,第4戶就會被課徵囤房稅。
囤房稅2.0是針對非自用住宅持有數量加重稅率。首當其衝、會被課徵囤房稅2.0的族群包括:
財政部估計全國約36萬戶受影響,囤房稅為地方稅收,粗估整體可增新台幣26億元收入。
另外有專家擔心,由於房產持有成本增加,租屋族也可能被轉嫁漲租,遭到池魚之殃。
行政院財政部目前初步規劃的時程如下:
參考資料:財政部、好房網、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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