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新社區管委會如何點交設施
買中古屋社區看房時能夠知道社區管委會和物業經營狀況,但新成屋和預售屋若住戶未達總戶數一半以上,管委會可能都還沒成立,這會影響公共設施延遲點交,公共設施無法使用,該如何處理?
依據現行法規,預售屋、新成屋取得產權的住戶若尚未達到總戶數的 50%,社區將由建商代為管理,這段期間社區的公共事務、管理費都由建商代為處理,只要住戶超過 50% ,建商就必須在 3 個月內召集住戶成立管委會,並向社區區公所報備。
管委會的成立流程:
Step 1. 召開第一次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所有權人須 2/3以上出席。
決議內容3/4以上同意。
確定公寓大廈規約、管委會人數、選任方式、任期區間、管理費用及聘任的物業管理公司。
Step 2. 管委會職務分工:
獲選的管理委員,選出一位為主任委員,管委會可採推薦或選任。
視工作內容可另有財務委員、監察委員。
管理委員席次與轄務範圍可依照分層、分區、分棟分配。
Step 3.管委會上任,執行社區事務
新建案或預售屋管委會成立 7 日內,偕同政府主管機關進行公共設施點交。
每個月定期召開社區管理委員會議,匯整社區住戶意見與解決住戶問題。
任期結束後,定期改選。
管委會協助預售屋、新成屋驗收,主要在建築、水電、消防與弱電生活等管線設施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