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認時間充足的人,不一定真的擁有很多空閒
范德康在《要忙,就忙得有意義》當中分享她的調查結果,原來自認時間充足的人,不一定真的擁有很多空閒時間,而是他們非常注意時間的重要性,知道要把時間花在能夠讓自己快樂的事情上,並且盡可能延長這些時刻;他們也不做當下「不該做」的事情,例如,邊與他人吃飯時邊滑手機,看重與朋友、家人相處的片段。
加州大學行銷學與行為決策學副教授凱西.霍姆斯(Cassie Holmes)也有類似的觀點。當她生完孩子、返回職場後,經常感到分身乏術,身為大學教授的她,得在一場又一場的會議之中,抽空演講、教課,進行學術研究,還要準時下班,與保母換手照顧小孩。
霍姆斯在著作《更快樂的1小時》中分享想法轉變。起初她以為,自己需要的是更多時間,後來她發現,就算用緊密的日程表做完所有該做的事情,她還是常常喘不過氣來。她反思,她需要的到底是「更多時間」,來完成「所有事情」,或者是,有時間做「想做的事」?
為了解答這個問題,她針對數萬名美國人進行「時間與幸福感」的調查,了解是不是擁有愈多「自主時間」的人,對生活愈滿意。結果發現,每天自主時間少於 2 小時的人,幸福感較低,這很好理解;但有趣的是,每天擁有超過 5 小時自由時間的人,也不覺得快樂,因為缺乏生產力、閒散度日,導致成就感低落,也讓人不好過。
因此,霍姆斯得出一個結論,問題不在於時間多寡,而在於我們是否能豐富所支出的時間。她計算了能讓她開心的事情,所需要耗費的時間,例如跟孩子親親抱抱、與老公共進晚餐、與朋友閒聊、念床邊故事哄孩子入睡,加總起來不到 2 小時。而這 120 分鐘,是她認為,絕對不可以犧牲的時間,她不需要做激烈的改變,只需要妥善分配資源,例如工作時避免分心、家事外包、拒絕一些請託,就能夠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