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製造業「薪資與營運資金補貼」 是否合乎資格、怎麼申請一次看

肺炎疫情讓許多企業受到不小衝擊,為此經濟部針對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提出紓困方案,包括提供薪資與營運資金補貼,待特別條例及預算通過後,即可開始受理申請。本篇整理該補貼常見QA一次看!(圖片來源:經濟部提供)

➠哪些行業可以申請?

1.製造業:
依法辦理工廠登記的製造業,依法免辦工廠登記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2.與製造業相關技術服務業:
營業項目屬自動化服務、資訊服務、智慧財產技術服務、設計服務、管理顧問服務、研究發展服務、檢驗及認驗證服務、永續發展服務、資料經濟服務、系統整合服務、資訊安全服務…等類別。

➠申請資格需要什麼?

1.依法登記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製造業的部分,另要有工廠登記或取得免辦登記證明。
2.稅籍登記
3.艱困事業
營收衰退超過50%

➠補貼内容有哪些?

1.薪資補貼
每員工補貼薪資4成,每人每月補貼上限2萬元,補貼4、5、6共3個月, 例如A公司之A員工月薪為4萬元,則可獲1萬6千元補貼。
2.營運資金補貼
按員工人數,提供企業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員工每位1萬元,例如: A公司有30位員工,則可獲30 萬元補貼。

➠怎麼認定營業額減少50%

1.109年1至6月任連續2個月之月平均營業額,比109年任1個月之營業額108年下半年之平均營業額108年同期之月平均營業額107年同期之月平均營業額少50%。
2.109年1至6月任1個月之營業額,比109年任1個月之營業額108年下半年之平均營業額108年同期營業額107年同期營業額少50%。
3.109年1至6月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或核定書(405)任1期之合計營業額,比109年任1期之合計營業額108年下半年任1期之合計營業額少50%。

➠補貼月份怎麼看?

發生艱困事實之月份起,最多補助109年4月至6月三個月之員工4成薪資補貼。
舉例:1至4月發生艱困事實,可領補助月份為4至6月;5月發生艱困事實,可領補助月份為5至6月;6月發生艱困事實,可領補助月份為6月當月。

➠申請需要什麼資料?

營收資料:申請書,業績衰退50%之證明文件(註1)
薪資資料:109年3月全職員工清冊(註2)、109年3月薪資清冊薪資轉帳證明。(無薪資轉帳證明者,可以薪資印領清冊替代)
補貼領據:薪資補貼領據、營運資金補貼領據存摺影本
註1如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或403)及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查定課徵核定稅額繳款書(405)、單月自結營收報表或其他可資證明文件。
註2:勞保投保單位或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不包括部分工時員工),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文件。

➠如何計算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

以109年3月正職員工人數,乘以1萬元,等於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總額。舉例:109年3月投保10人,乘以1萬元=補貼10萬元。
申請原則:一次申請、一次撥付、一次性補貼;不論發生艱困月份,不論員工數是否變動。

➠員工數異動怎辦?

薪資補貼:以109年3月為基準,如有異動者,應於次月5日前提交異動資料。
營運資金補貼:以109年3月為基準。

➠全職員工如何認定?

須為具雇傭關係的全職員工。根據民法第482條,雇傭關係指得是雙方約定,一方不限期間提供勞務,一方給付報酬之契約;根據勞基法第30條第1項,全職員工的定義為每週工時40小時、每日工時8小時。
凡投保超過最低薪資級距,其勞保系統將自動刊載為「全時員工」。
而員工數的計算,以109年3月份之投保全職人員名單為準。員工有增加時,不增加補貼;員工有減少時,核實補貼。

➠企業接受補貼後應承諾事項有哪些?

不可實施無薪假(減班休息)、不可有解散或歇業情事、不可裁員、不可對員工減薪。

➠何時申請?何時拿到錢?

經濟部紓困辦法及申請須知已研擬完成,待紓困條例立法通過,紓困辦法、申請須知據以發布後,即可實施。
艱困企業申請後,以最快速度核撥,申請期間自須知公告日起至109年7月31日。
申請流程請參考首圖!
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經濟部1988(一救發發)專線,服務時間:08:30至18:30,全年無休;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單一服務窗口為「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諮詢專線:0800-00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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