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致終身無工作能力
可多領一筆給付
至於給付的計算方式,
①失能一次金:
符合失能等級的給付日數×平均日投保薪資(事故日當月起前6個月的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再除以30)。
②失能年金:
1.55%×年資×平均月投保薪資(投保期間最高60個月的月投保薪資加總後平均),並提供最低保障給付4,000元。
可請領失能年金的勞工,如果是因為發生職災,且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的話,除了能領取失能年金直到身故,依照事故當月起前6個月實際平均月投保薪資,可再領20個月的「職災失能一次金」。此外,被保險人若有符合規定的配偶或子女,每一人加發眷屬補助25%,最多為50%。
值得留意的是,如被保險人在領取失能年金的期間身故,符合條件的遺屬可以請領「遺屬年金」,按照原領失能年金的半數發給;另外,如果被保險人在2009年1月1日前已有年資,遺屬也能選擇一次請領「失能一次金」扣除已領年金的總數差額。
最重要的是,發生傷病事故時具有勞保身分的人,在退保1年內被診斷失能,都可以申請失能給付;但無論是因傷病或失能辭職、被開除而退出勞保,都必須在被判定失能的5年內提出申請。
目前市面上的失能險僅剩不到10張,還沒有相關失能險的人,為防範意外,建議先試算勞保失能給付;如果是勞保開辦前已有年資的人,就能從失能一次金與失能年金中,挑選較佳的給付方式,不足的部分,日後可再視情況投保,讓保障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