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不會讓你致富,儲蓄與投資才會!懂得這3件事,從此不再為錢苦惱

為工作拼命,卻感到財富成長速度和心力不成正比,是不少人的心聲。要是賺來的錢不只是錢,還能「替你工作」,該有多好?

作者/陳雅琦Cheers雜誌第175期 2015-04-01 圖片來源:Pakutaso.com

「理財最快樂的事情,就是我在努力工作時,錢也正幫我工作。」

富朋友理財筆記站長、《下班後賺更多》作者艾爾文點出投資理財之於上班族的重要性:「收入不會讓你致富,儲蓄與投資才會!」

艾爾文就是靠著鑽研理財書籍、從經驗中學投資,28歲存到100萬元,29歲離開職場,專職投資。現在的平均年報酬率為定存10倍以上。「把錢放在對的位置,這輩子才不用再走『薪酸路』,」他說。

究竟怎麼做,才能讓錢替你賺錢?透過3個投資好觀念,不但簡單有效,又能快速助你一臂之力。

1.把自己想成一間公司,存第一桶金

美國又上成長基金操盤手兼總經理闕又上,在《每年10分鐘,讓你的薪水變活錢》書中強調,年輕人想擺脫「薪貧族」,勢必從第一桶金開始:「原本是一個人單打獨鬥;但有了第一桶金之後,等於開始有了幫手和分身!」

他舉例,當你有10萬美元(約新台幣316萬元),以8%投資報酬率計算,每年就多了8千美元(約新台幣25.3萬元)收入,「相當於一個新鮮人把一年所得都給你。」

至於如何打造第一桶金?闕又上解釋,像全球知名的基金管理者約翰‧坦伯頓(John Tempton)大學畢業後15年至今,每年都要求自己存下50%的收入。而這樣聽來老套的紀律和自制力,正與他多年來觀察身邊快速達到財富自由的客戶,所得到的結論不謀而合。

其次,闕又上強調,「投資自己的專業」絕對是加快存第一桶金的不二法門。無獨有偶,美國資深理財評論員大衛‧史蒂芬森(David Stevenson),在《我用死薪水,讓錢替我賺錢》書中指出,沒有富爸爸的人開始變有錢的第一步,絕不是投資股票,而是先投資自己。

他指出,每個人都應該先「想像自己是一家公司」,找出品牌特色,並時時自問:「我現在可以投資哪一件事、讓我在10年後更有價值?」接著釐清在時間與金錢上,需要什麼樣的努力,包括如何增加個人資本、提升在工作中的價值?怎麼在職涯中發展、不斷累積存款?如此一步步來達成目標。

史蒂芬森特別強調:「如果你5年內會因此需要資金,卻還把錢拿去投資股票,這主意實在是很蠢。」

2.35/35/35原則,靠房產把錢變大

有了第一桶金之後,如何「把錢變大」?

史蒂芬森提出一項「35/35/35原則」,可作為大方向參考。他自己就是靠著這項黃金法則來分配資產,打破「想害一個人變窮,就慫恿他去辦雜誌」的刻板印象,用寫文章賺來的薪水錢滾錢,過著有夢、有房、有錢又有閒的生活。

第一個35,是「35歲前買房」

「也許你有很多理由租房子,但我認為買房是累積財富的第一步,」史蒂芬森指出,隨著通貨膨脹或利率爬升,房租永遠只會往上漲。把錢壓在房子上雖然有很多缺點,卻是對抗未來通貨膨脹的好賭注。他說明:「35歲前,你要勉強湊出足夠的錢買一間房子,即使這間房通常不是你的完美夢幻屋。」再給自己25年的時間,在60歲時還完房貸。

第二個35,是「房屋成本不要超過淨收入的35%」

史蒂芬森強調,如果真的沒有足夠收入付貸款,就不要執著於買房。一旦總房屋貸款成本(包括利息與本金)超過稅後淨收入的35%,就沒有剩餘資金做其他投資,而且連基本生活開銷都有問題,很容易走向借錢負債。

最後一個35,是「退休前,把總財富的35%放在房地產上」

投資的最後目標應該是:退休時,房地產不超過總財富的35%;剩餘財富的35~45%放在長期的年金投資計畫上,20~30%放在另一個組合,包括現金和其他類別資產,「例如藝術品、郵票、甚至是奇怪又少見的金幣!」

史蒂芬森歸結這項法則的目的:房地產不應被視為財富收入,而是一種資產的種類;在擁有房產長期對抗通膨威脅的同時「要有很多不同的資產種類。他強調:「如果把房子當成唯一的財富來源,可是一點都不聰明!」

38歲的顛覆色彩管理部經理蘇曉娟,曾經是月薪18K的上班族;然而,靠著工作和理財兩條路上的投資,「從來沒有為錢感到苦惱,」她說。她在5年內存下100萬元,28歲擁有第一間房,和另一半合力6年還完房貸;現在除了2間市值約2千萬元的房產,也將資金分配在定存、股票和外幣等資產上。她的理財之道,和「35/35/35原則」的概念不謀而合。

 

3.忠於計畫,別跟著變化搖擺

不過,做好資產配置後,到底怎麼投資才能「賺」?台灣理財規劃產業發展促進會(TFPA)調查發現,那些資產超過100萬元的年輕上班族,除了提早開始存錢、理財,更保有投資紀律──其中48.9%的人遇到金融海嘯時,仍然持續定期定額投資基金,並不因恐慌而停扣。

事實上,「保有投資紀律」是許多理財高手再三強調的祕訣。

美國普拉沙達資本管理(Prasada Capital Management)創辦人、《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財經部落客卡爾‧理查茲(Carl Richards)在《真希望我第一次買股票就知道這些事》書中指出,多數散戶投資賠錢的關鍵,在於忘了「忠於自己」,也就是在遇到市場變動不如預期時,衝動的跟著「變化」走,而忘了原本的「計畫」。

「做投資決定時,比較明智的做法是不理會大眾在幹什麼,只想著怎麼做才能達到自己的投資目標。」理查茲強調:「可是,唉!就是很難做到。」

他以多年財務顧問經驗觀察,散戶常忘了理財最重要的原則:先根據人生目標定下理財目標,再選擇風險在可承受範圍內的適合標的。他們花時間收集各基金排行榜上的商品,在沒有策略的情況下,做下大雜燴般的投資組合,就像小孩子收集紅襪隊的棒球卡一樣。沒有分散投資的結果,就是手中一檔基金下跌,性質相近的基金也跟著下跌,風險完全超出可承受的範圍。

另一種「不忠於自己」的情況是,每逢股市下挫,忘了「投資紀律」的散戶紛紛大喊:「太恐怖了,該出場了!」即使明知「股價高時,風險反而更大」的道理,他們仍因害怕而改變原有計畫。

反之,當商品價格飆漲,縱使它不在原本的投資計畫中,「該不該買?」還是為之心動。最後,趨吉避凶的天性,讓人在股價高時因貪婪而買進,股價低時因恐懼而賣出;買高賣低的結果,導致虧損。

理查茲以「博傻理論」(Greater Fool Theory)說明這種心態:當股價上漲的幅度並不合理,許多投資人即使知道買進的股票價格已經高得離譜,仍把錢丟進去,「因為他們認為可以找到其他笨蛋(對股市這門學問更笨的傻瓜),以更離譜的高價把股票賣給他。」說到底,他們拿血汗錢去投資,不是因為了解企業的財報與營收,而是「寄望後面有呆子出現」。

所以理查茲歸結預期心理帶給投資行為的影響:「投資本身不會犯錯,『人』才會。」

「沒有絕對『好』或『不好』的投資,重點在於:這筆投資適不適合你?」

「沒有絕對『好』或『不好』的投資,重點在於:這筆投資適不適合你?」35歲的恩汎理財投資創辦人星大歸結多年投資心得。

29歲時,他因結婚成家考量,毅然離開年薪高達120萬元、但常常半夜2點還在聯繫客戶的銀行企業金融業務工作,轉而擔任貿易公司行政人員。雖然朝九晚五的工作相當穩定,但薪水降為28K,幾乎不到原本的四分之一。然而,肩負家庭經濟的他沒有讓生活被薪水困住,正是靠著「忠於自己的投資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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