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急診部分負擔方面,在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調降急診檢傷分類「第 1-2 級」部分負擔,從 450 元分別調降為 300 元、200 元,「第 3 級」維持 550 元、300 元,「第 4-5 級」從 550 元調高為 800 元、600 元,影響人數約 117 萬人。
李伯璋署長強調,本次部分負擔調整,5 成民眾不受影響,4 成民眾每日負擔不到 4 元,對於法定免部分負擔的民眾如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地區就醫,以及有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榮民等,均不受影響。
另對於經濟弱勢族群如中低收入戶或無力繳納健保費民眾之配套保障措施,健保署提供分期繳納、紓困貸款、並擴大推動愛心捐款專案予以協助補助其經轉診的門診藥品及門診檢驗檢查部分負擔費用,符合資格的民眾,得檢具證明文件及醫療費用收據,向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申請。
對於已先收取檢驗、檢查之部分負擔費用,民眾因故未執行而衍生部分負擔退費需求,為免增加醫療院所退費之行政負擔,健保署研議由各分區業務組受理退費申請,目前已規劃相關退費處理流程及原則,包括建置退費金額之查詢管道(如健保快易通 APP、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等)及多元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