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醫生變貴了?健保也喊漲!新制五月上路,3 圖看各項費用調整幅度

衛生福利部 近日公告使用者付費部分負擔調整,並自 111 年 5 月 15 日起正式實施。

衛生福利部 近日公告使用者付費部分負擔調整,並自 111 年 5 月 15 日起正式實施。

健保署李伯璋署長表示,這次部分負擔改革,重大傷病、中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的負擔都已納入考量,調整主要目的,不是彌補健保財務的缺口,而是透過小幅度調整使用者付費部分負擔來控制不必要醫療支出,讓民眾就醫時亦能負起一部分責任,當部分負擔從 0 元變成要付一點點錢時,有助於更珍惜有限的健保資源,並藉以落實分級醫療及轉診,讓大型醫院回歸照顧急重難罕的角色,對於身強體壯較少利用醫療資源的年輕世代,也不會增加經濟負擔。

健保新制 5 月中上路!門診、藥品、急診費用調漲狀況一次看

本次的調整內容包括,門診藥品、檢驗檢查及急診部分負擔,推估計收金額近百億元。門診藥品部分負擔,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收取藥品部分負擔 20%,最多收 300 元,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維持現行收取方式,藥費 100 元以下免收取藥品部分負擔,101 元以上收取 20%,最多收 200 元。

另持慢性病連續病處方箋第 1 次調劑比照一般藥品處方箋需收取藥品部分負擔,但第 2 次以後調劑維持免收,影響人數約 896 萬人。

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

門診檢驗、檢查部分負擔,經轉診至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收取 10% 部分負擔,前者最多收 200 元,後者最多收 150 元,但未經轉診至該二類醫院,將收取 20% 的部分負擔,前者最多收 400 元,後者最多收 300 元。

地區醫院 500 元以下免收,501 元以上收取 10%,最多收 100 元。西醫基層診所、牙醫及中醫之檢驗、檢查費用 1,000 元以下,免收部分負擔,1,001 元以上收 100 元,影響人數約 981 萬人。

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

在急診部分負擔方面,在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調降急診檢傷分類「第 1-2 級」部分負擔,從 450 元分別調降為 300 元、200 元,「第 3 級」維持 550 元、300 元,「第 4-5 級」從 550 元調高為 800 元、600 元,影響人數約 117 萬人。

李伯璋署長強調,本次部分負擔調整,5 成民眾不受影響,4 成民眾每日負擔不到 4 元,對於法定免部分負擔的民眾如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地區就醫,以及有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榮民等,均不受影響。

另對於經濟弱勢族群如中低收入戶或無力繳納健保費民眾之配套保障措施,健保署提供分期繳納、紓困貸款、並擴大推動愛心捐款專案予以協助補助其經轉診的門診藥品及門診檢驗檢查部分負擔費用,符合資格的民眾,得檢具證明文件及醫療費用收據,向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申請。

對於已先收取檢驗、檢查之部分負擔費用,民眾因故未執行而衍生部分負擔退費需求,為免增加醫療院所退費之行政負擔,健保署研議由各分區業務組受理退費申請,目前已規劃相關退費處理流程及原則,包括建置退費金額之查詢管道(如健保快易通 APP、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等)及多元支付方式。

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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