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保護能力的形成,是自我價值的來源之一
有些孩子,從小必須要面對情緒起伏相當大的家人,甚至有精神與肢體暴力,每個孩子會在這個過程中形成自己的生存策略,保護自己不被對方的情緒傷害,而帶有「我不得不順從別人」親密恐懼的孩子,則是在當時,學會了「討好與順從」這樣的生存策略,用來安撫那個會傷害自己的人,也用來保護自己。
在我們小時候,十分仰賴主要照顧者,希望對方能成為那個保護我們的人,而在對方保護我們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會:
■我是值得珍惜、關注的。
■我是有界限的,可以自我保護的。
■我可以重視自己的感受與需求,對他人說不的。
這種自我保護能力的形成,對我們至關重大,因為這幾乎是自我價值的來源之一,也是建立自我界限的基石。而當父母、主要照顧者這麼對待我們時,我們就會知道:「我是可以為自己這麼做的。」
但若如同小芯或許多孩子,小時候沒有機會被大人保護,甚至必須保護自己的心,不要被大人的情緒、行為傷害。面對權力、資源都比我們強大的大人,使用「討好」的策略,幾乎是我們能做的最好選擇。
既不會像「戰」一樣,互吵,造成自己的傷害;也不會像「逃」或「僵」一樣,讓我們失去與對方連結的機會,失去資源。
因此,如同我前面所說,「討好」幾乎是一種「戰」的變形:我積極面對問題並解決,但用的是安撫對方的方式。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會看到許多能力非常好、優秀的人,卻困在一段被錯待的關係裡。明明他擁有很好的條件與能力,卻只能待著、順從著、討好著。
因為,當我們把自己的能力全部用在別人身上、用來服務別人時,就會被別人的評價與感受、反應給「控制」,會有一種「不得不」的感受,而無法感受到自主與自由。
當我們過度在意別人的需求與感受,而奉獻出自己的心力時,即使再有能力,都會受困於那種「被控制」的感受,而沒有辦法感覺到:自己是有能力的。
因為那些能力不是為了我們自己,它永遠不能被辨識、被肯定,只能在我們做到別人的需求與期待時,讓自己暫時鬆了一口氣,覺得暫時安全了。
也就是說,因為「不得不順從的恐懼」,把力氣用在別人身上時,我們不會肯定自己的能力,而是帶著焦慮,看著別人的反應、調整自己的行為。當對方的情緒穩定了、臉部表情放鬆了,我們才覺得自己「及格」而鬆了一口氣。
不管多努力,做得多好,都不會覺得自己很好,只覺得暫時安心,暫時及格。
這也讓我們沒辦法肯定自己的能力,建立自己的價值,因為我們的心,總懸在別人身上,我們的能力,總用在他人身上。
而自己,變成精神上很窮很窮的一個人,內心會覺得匱乏、憂鬱、自我懷疑,也是非常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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