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球」「幣」應!小粉獅桌球大對決 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參加活動,就有機會獲得Haagen-Dazs 即享券500元等好禮!

一、活動名稱:有「球」「幣」應・小粉獅桌球大對決 AR遊戲抽獎活動

二、活動對象:擁有Facebook社群帳號且已綁定第一銀行LINE官方帳號個人化服務之本國自然人,惟排除第一銀行行員。

三、活動期間:2024/4/8 12:00 至 2023/4/30止。

四、活動辦法:活動期間內參加有「球」「幣」應・小粉獅桌球大對決,凡將「遊戲結果畫面」截圖上傳至「第一銀行第e好康FirstBank」FB粉絲專頁指定貼文下方留言處,並tag 1位好友及留言指定內容,即可參加抽獎。

五、活動獎項:

  • 獲得所上傳遊戲結果截圖之得分數相應數量的粉獅幣,共抽3名
  • Haagen-Dazs 即享券500元(餘額型),共抽1名
  • 7-11 電子禮券100元,共抽2名

六、活動說明及注意事項:

1.每人至多有1次抽獎機會(將於收到中獎回覆函後以身分證字號為準),且限中獎1次,本活動不保證中獎。

2.如使用無法聯繫本人之Facebook帳號、未實際參加遊戲體驗或竄改上傳截圖內容、刪除截圖留言,或未依指示上傳正確圖片者,則喪失抽獎資格。

3.活動獎項「獲得所上傳遊戲結果截圖之得分數相應數量的粉獅幣」中獎者所獲得之粉獅幣,係依照活動畫面所顯示之分數「1分等於粉獅幣1點」為派獎點數,遊戲結果分數將同步比對後台系統所紀錄之分數,請勿以任何方式竄改分數或冒用他人完成遊戲之畫面,一經發現則喪失抽獎資格。

4.中獎人Facebook用戶名稱須與參與活動時的Facebook用戶名稱一致,如有更改造成第一銀行無法識別者,視同放棄抽獎資格。

5.本活動係在參加者同意Meta(Facebook)相關服務政策與條款下,由參加者同意使用手機前鏡頭擷取自拍畫面並使用Meta所提供之虛擬實境(Spark AR)影像技術參與本項活動,參加者使用Meta影像技術過程中,第一銀行不會逕行透過Meta公司取得參加者任何當時自拍之影像,亦不會將參加者截圖佐證圖檔提供給Meta或第三方公司使用,以保障參加者隱私權益。

6.中獎名單將於活動結束後45個工作天於「第一銀行第e好康FirstBank」FB粉絲專頁與「第一銀行官方網站」公告。中獎者請於公告中獎名單7日內(含例假日),私訊「第一銀行第e好康FirstBank」FB粉絲專頁並提供本人「遊戲結果畫面」截圖,逾期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7.第一銀行確認得獎資格無誤後,將傳送「中獎回覆函」以供填寫,中獎者須在收到該「中獎回覆函」後7日內(含例假日)完整填寫後回覆予第一銀行,逾期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8.若因封鎖、取消追蹤按讚「第一銀行第e好康FirstBank」FB粉絲專頁,或Facebook用戶名稱更改、Facebook用戶帳號註銷、刪除或重新註冊等原因而無法收到「中獎回覆函」填寫通知,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9.若中獎者未於活動截止日前綁定第一銀行LINE官方帳號個人化服務,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10.活動獎項「粉獅幣」、「 Haagen-Dazs 即享券500元(餘額型)」與「7-11 電子禮券100元」將透過第一銀行LINE官方帳號發送,中獎人請務必確認「中獎回覆函」所填寫之身分證字號與綁定第一銀行LINE官方帳號者之身分證字號相同,若因封鎖或刪除第一銀行LINE官方帳號、未綁定、取消或重新綁定第一銀行LINE官方帳號個人化服務、LINE用戶帳號註銷、刪除、重新註冊或因提供之身分證字號與綁定官方帳號者不符等原因,致無法收到獎項者,將視同放棄,恕無法要求補發。

11.參加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第一銀行保留審核參加者資格之權利,參加者如有資料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第一銀行得取消其參加資格;活動獎項將於收到中獎回覆函後45個工作天內派發,若中獎者未提供正確資料或資料提供不完整而導致無法聯繫或寄送獎項,恕不得要求補發。

12.本活動限居住於臺、澎、金、馬地區之本國國民參加,第一銀行保留審核參加者資格之權利。

13.本活動所有獎項恕不提供交換、挑選、轉讓及折現,亦不得更換參加者或中獎人。

14.第一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終止本活動及替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本活動如有變更或終止時,將於本網站公告。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第一銀行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15.第一銀行因舉辦本活動之需要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並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第1項規定,向您告知下列事項,請您詳閱:

(1)蒐集之目的:為確認參加者是否達成活動條件,以利進行後續獎項發放事宜。

(2)個人資料之類別:
a.身分證字號、姓名、電話、Facebook帳號、LINE帳號及地址等。
b.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對象、地區及方式:
c.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 / 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年限(如:商業會計法等)/第一銀行因執行活動所必須之保存期間(以期限最長者為準)。
d.對象:第一銀行。
e.地區:我國境內。

(3)方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4)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您得行使查詢、更正等權利。

(5)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上述個人資料,惟若您拒絕提供,將無法參加此活動,敬請見諒。

16.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等不可歸責於第一銀行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況,致影響活動結果者,第一銀行不負任何責任。若有其他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或行為(例如:同一人以多個帳號參加本活動),經第一銀行發現或因第三人檢舉且查證屬實,第一銀行除有權立即取消其獲獎資格追回獎品外,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且第一銀行就上揭事項不負任何法律上之責任,參加本活動者亦不得因此異議或對第一銀行有任何主張。

17.第一銀行非本活動獎項Haagen-Dazs 即享券及7-11 電子禮券製造者,且與該獎項之提供廠商並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中獎人如因使用該獎品發生任何爭議或相關限制,請逕洽該獎品之實際製造者或提供廠商處理。

18.本活動屬機會中獎所得,中獎人年度累積贈品價值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整,應列入其年度綜合所得,若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整,中獎人須自行負擔10%之所得稅(非境內居住之個人,以獎金或獎品價值之金額,扣取20%稅額),並配合第一銀行辦理代扣繳相關事宜。中獎人另須提供姓名、戶籍地址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供第一銀行向主管機關進行年度列單申報作業,依所得稅法第94-1條,第一銀行依法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中獎人,中獎人若有需求,請另提出申請。若中獎人不願提供相關資料或未依限如期繳納應繳稅額並配合辦理領獎手續等相關事宜者,即視為放棄中獎資格。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法律辦理。

19.參加本活動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條款及相關規定,若有違反者,第一銀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參加資格,如對本活動內容有其他疑義,請聯繫第一銀行24小時客服專線:(02)2181-1111。